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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上主在我們所看到的萬物內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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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  Admin 周三 3月 01, 2017 8:51 am

很多奇蹟學員都按照「學員練習手冊」操練過一遍或數遍,對於第27-30課並不陌生,內容分別為:「首要之務,我要看見。」、「首要之務,我要以不同的眼光來看待萬物。」、「上主在我所看到的萬物之內。」、「上主在我所看到的萬物內,因為上主在我心裡。」我也練習過幾遍「學員練習手冊」,最近對這幾課操練的原理和重要性,突然有了更深一層的理解和體會。這幾課練習,不但揭示了靈性的真相和運作方式,並且將心靈的「吸引力法則」巧妙地轉化為上乘的實修方法。

首先,我們知道靈性有兩個主要屬性:一體性、創造能力。亦即,靈性是全像式的,每一部份都包含全部,共同結合成無法分割的一個整體;靈性在一體狀態中,每一部份都擁有無限的創造能力,可以自由創造。這也意味著,靈性不可能單獨運作,離開了整體,不但無法創造,也無法存在。

靈性的每一部份都可以自由創造,此能力用於一體之境,會產生無限的喜悅,並使靈性持續擴展與延伸。然而,當創造能力被誤導向分裂之念時,就會向外投射營造出幻相。這幻相是依照維繫分裂之念的思想體系,運用創造能力產生多重感知,亦即佛法的五蘊:色蘊(包含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種感知)、受蘊、想蘊、行蘊、識蘊,使心靈透過身體感官,處於一個極具真實感的情境中。我們所處的世界,正是心靈利用創造能力產生多重感知交織而成幻相,並非實存。

因此,我們所看到的、聽到的、觸摸到的、… …,以及所有的想法與感受,都是創造能力所產生的感知。換句話說,有這些感知,就表示我們的創造能力正在發揮作用,我們的靈性仍是完整的一體,分裂從未發生。而且,創造能力源於上主,是祂的延伸,創造能力在那裡呈現,上主就在哪裡。就此而言,上主在我們所看到的、聽到的、觸摸到的、… …及所有的想法與感受之中,上主在我們所看到的萬物內,是事實真相;只是我們的心靈深處選擇分裂之念後,依照小我的觀點,將真相分解、重組、扭曲,詮釋為所認知的幻相,看錯了而已。

心靈的「吸引力法則」是創造能力的一種運用,透過想像與感覺,吸引渴望的情境呈現。無論渴望的情境為何,都會發生作用,所以有人用以改善人生境遇。但若這些渴望與潛意識中的想法牴觸,就會受到阻擋、難以如願;另一方面,若渴望之物仍屬幻相範疇,只會讓我們陷入更深的幻境,不會帶來真實益處。然而,如果有一個渴望與真相的內涵一致,且持續下去,潛意識中即使有抵制它的想法,也終究會被突破,讓我們觸及真相,經驗到美妙無比的情境。

學員練習手冊第29-30課,就是將這樣的渴望轉化為實修方法,讓慧見及早出現;第27-28課則指出慧見出現的重要性。慧見的出現,相當於奇蹟實修的分水嶺;從此,心靈的內在感知就開啟了,讓我們能看見事物表相所掩蓋的內涵,不再受蒙蔽與操控;同時,能更清晰地聽到聖靈的聲音,因而加速前進,及早破幻顯真。由於上主是愛,「上主在所看到的萬物內」是事實真相;所以,上主始終與我們同在,我們始終在上主愛的懷抱中。持續不斷地如此練習與感覺,會帶來極大的喜悅與深湛的平安;於是,我們會在即將到來的某一天,親自經驗到始終如是的真相,永恆不渝的愛。

板橋週三奇蹟課程讀書會_討論分享摘錄_20170222_正文第11章
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sog.hyh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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